诉讼时效是如何定义的?法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2023-07-07 14:29:03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什么是诉讼有效期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至法定期间届满,便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权利人如果长期不行使权利,经过相当时间后,人们便会习以为常,并且以此为基础发生各种法律关系。如果允许权利人在很长时间以后随意行使权利,就必然会使长期以来已经相当稳定的社会关系发生变动,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此外,一定的事实会因时间的流失而被人们渐渐淡忘,证据也会渐渐湮灭,难以收集。如果权利人在很长时间以后又提起诉讼,法院往往难以查清事实,因而很难作出正确的判决。
所以,为了稳定法律秩序,克服证据收集之困难,同时也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法律规定,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权利,经过一定期间之后,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的权利。因此,诉讼时效的实质,在于对民事权利予以适当的限制。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依其自由意思排除其适用,也不得随意予以加长或缩短,时效利益亦不得预先予以抛弃。因而,当事人之间关于排除诉讼时效适用、变更时效期间或预先抛弃时效利益的约定,依法当然无效。
二、法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追诉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对于已经过了最长追诉时效后仍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不追究的,除非涉及国际声誉或者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刑事案件,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下列案件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了合同没有履行过了诉讼期怎么办?我们都知道诉讼期一般是在两年之类,如果过了的话,胜诉的把握就非常的小了,但是还是要看案件的本身,看合同的日期是怎么写的,还要看整个案件的过程,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决定。
三、交通事故的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有效期是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